抚养费的支付义务到几时?
浙江大德律师事务所 张方圆
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同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时常听闻有关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是否截止到18岁的讨论,实务中当然并非如此。
【案例分享】
被告朱某与原告小骆的母亲骆燕原系夫妻关系,于2004年4月15日生育一子即原告小骆,后于2018年11月14日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大学本科学业为止。抚养费标准按照杭州市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1.2倍支付。离婚后,原告随母亲生活,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自2019年至2023年共已支付415000元。期间在2022年9月,原告进入三年制普通高等院校学习,故被告不再支付抚养费。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其拖欠的抚养费差额207300元,并自2023年7月始按150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抚养费直至原告本科毕业。被告抗辩应该支付至原告开始大学本科学业止,一般人读大学本科时已年满18周岁,高中及以下教育期间的抚养费,被告应该承担,读大学本科之后,原告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式完成学业,这并不是父母法定义务。且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是否已就读大学本科、专科还是已进入社会参与工作,另其实际一直超出约定标准地支付抚养费但原告对其态度颇为恶劣。
法院经审理判决一、朱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骆某抚养费46379.80元;二、朱某自2023年7月起于每月的15日前给付子女抚养费至原告小骆全日制大学(含专升本)毕业时止,抚养费标准按上一年度杭州市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条分析】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1085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律师提醒】
父母就子女的抚养费用达成的协议,包括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情形下都应当遵守。对于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仍为在校学生的,无收入来源情况下,也不能苛求子女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式完成学业,父母还是应当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尽自身的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