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收利的类型
给付型不当得利:付款不当是指基于付款行为形成的不当利益,但缺乏付款目的(付款原因); 付款方式的不当利益是由受伤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1.从一开始就没有付款目的:是指在付款时没有付款理由的不当利润。
2.以后付款的目的不存在:是指在付款时有合法理由但以后不存在的不当收益。
3.未达到付款目的:是指为了将来达到一定目的而支付的利益,但不能按照付款目的实现付款目的。
[提示]①无债务清算是指没有任何法律债务的支付行为。自成立以来,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实现缺乏付款目的:
A.偿还未到期债务是有关各方的民事处置,未建立非债务清算关系,并且不会产生不正当收益;
B.诉讼时效规约的债务清算属于当事方的民事处置,未确立非债务清算,不发生不当得利;
C.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属于当事人民事处分权行为,不成立非债清偿,不发生不当得利。
②履行精神义务不构成不正当收益,不得以不正当收益为由要求退还。
③因非法原因支付的款项不构成不正当收益,不得要求根据不正当收益退还; 但是非法原因仅存在于接受者一方,无法防止,而是发生了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