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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存在哪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2020-05-29 13:54:12

医疗纠纷


崔女士因左脚关节肿胀和疼痛而去医院接受治疗。治疗后,她的左脚变得麻木。 经检查,她发现左脚受伤。 崔女士认为,神经损伤是由于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责任。

司法鉴定的意见是:崔女士的左脚神经损伤是既往手术的并发症,但这种手术并发症并非不可避免的并发症。 该医院的崔女士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 该错误与崔女士的左脚神经损伤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医疗方的过错参与率约为30%。

庭审后,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被告医院对原告造成的损害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一,《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对医疗纠纷有何规定?

该规定明确规定,医疗纠纷是指因诊治活动引起的医患纠纷。医疗纠纷的范围比医疗事故大得多,并涵盖了由诊疗活动引起的所有医患纠纷。 医疗纠纷的专业性很强,不仅涉及医疗专业知识,还涉及医疗问题和法律问题,并且由于医疗的复杂性,医院对情况承担的全部责任相对较小,通常需要区分医院和 患者的具体责任比例。

2.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民事诉讼中,患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断,治疗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失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对医疗损害承担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诊断和治疗行为; 其次,病人是受损的; 第三,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存在缺陷。 四,诊断和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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