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处理行政纠纷的方式:
一:行政纠纷:
本规章适用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觉得实际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利,向行政单位明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办理,行政单位审理行政裁决申请办理,做出行政裁决决策的个人行为。
二:行政诉讼法:
二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觉得行政单位以及工作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利,有权利依规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
前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包含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受权之机构所做之具体行政行为。
三:上访:
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要求,上访人对以下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意见、建议,或是对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气明确提出投诉,
1、行政机关以及工作员;
2、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具备管理方法公共行政职责的机构以及工作员;
3、出示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司、组织以及工作员;
4、我国行政单位任职的社团组织或是别的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员;
5、节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以及组员
针对依规理应根据起诉、诉讼、行政裁决等法律规定方式处理的举报,理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程序流程,向相关行政机关明确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