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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超市喝完饮料拿空瓶付款是否构成盗窃罪?

2020-05-13 10:45:00

我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超市里有些人由于口渴,会直接在冰箱里拿起饮料,打开盖子喝,然后把空瓶子带到前台付款。 这种行为被认为是盗窃吗? 你觉得这怎么样? 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具体情况。

孩子喝超市的饮料,父母拿空瓶子付钱,是否算是偷东西?

某城市居民李某将孩子带到超市,进入超市。 这个孩子看到了他非常喜欢的饮料,所以他立刻跑去拿起饮料喝完了。

然后,李不得不拿空瓶子付款。 然后营业员说,你怎么不付钱就喝掉? 我们的超市有规定不可以这样。你觉得这怎么样?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去超市喝一杯饮料然后用空瓶子付款。 这确实很普遍,尤其是对于有儿童逛超市的家庭。

有时,有些人还是拿空瓶子来付款,但有些人却想到并喝了它,而不是付钱。 在一些大型超市,服务员甚至说,当他们将货物放在货架上时,常常会看到空瓶子。可以看出,许多人喜欢逃避付款。

让我们主观和客观地分析这种行为。 在购买空瓶子时,购物者意识到,喝完未付费的饮料后,超市失去了瓶子的所有权,而实际上是瓶子的所有者。 据此,可以确定购物者有盗窃意图。

孩子喝超市的饮料,父母拿空瓶子付钱,是否算是偷东西?

可以看出,在上述情况下,带空瓶子付款是主观的盗窃意图。 盗窃是破坏财产的行为。 我们知道,超市中的所有物品都在所有者的控制之下,也就是说,所有者拥有超市中的所有物品。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盗窃大量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多次盗窃,家庭盗窃,使用谋杀武器盗窃和扒手,应处以三年及以下的监禁,拘留, 或控制,并处以罚款或单项罚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用空瓶支付在客观上是盗窃。购物者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为空瓶付费,购物者没有盗窃。购物者拿空瓶付款,客观上这是偷窃。也有主观的故意盗窃行为,但是盗窃罪没有被确立,因为该行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缺乏责任要素。因此,不可能确立盗窃罪,也不是盗窃的最终行为。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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