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德湖州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业务团队提供服务的安吉县生物健康城、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椅艺小镇3个配套设施项目的专项债券发行已获准通过,3个项目的专项债券分别计划按三年度、四年度、四年度发行,2020年度下发额度超1.5亿元人民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安吉县2020年度第4批新增的9个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全部获准通过,且额度已下达4亿元人民币。
法律意见书是债券发行的需要法律文件。大德律所接受委托后,在县财政局的统筹安排下,与可研机构、会计事务所紧密配合,提前介入,指导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完善各项审批许可等材料,多次召开项目进展工作例会,依法审慎核查了项目发行专项债券所需的各类资料,大德湖州律师所团队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小知识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我国于2015年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当年的财政部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6000亿元,其中1000亿元为专项债券。专项债券的发债和偿还主体均为地方政府,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相关专项债务的,依法由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贷市县使用。专项债券的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