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不管干嘛都跟你无关?
浙江大德律师事务所 杨德正
夫妻离婚后,双方共居一室的基础几乎不复存在,因而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一般由一方直接“负责”,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然而随着时间的不短推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加之双方任何一方再婚的情形,或许会逐渐远离子女,继而产生自己责任义务“消灭”的心态。加之,对相应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错误理解,部分夫妻离婚后,自认为自己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当未成年子女实施了侵权行为,其不应承担责任。那么,法律对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是否真的免除其责任了呢?请看以下案例:
案例重现:
2021年12月21日小美参加完学校举行的英语演讲比赛后回到教室,因为处于亢奋状态,其不小心将自己的茶杯打翻砸在了小帅的脚上,小帅粗暴地用杯子砸向小美,导致小美左眼受伤,为此小美被送往医院门诊治疗,因伤情复杂,于当日住院治疗。后经诊断:1、左眼外伤性白内障,2、左眼球穿透伤,为此产生医疗费等合计100000元,均由小美父母垫付。现小美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小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小帅是未成年人,由其父母共同负担赔偿责任,而被告第六小学管理不善,应负担共同赔偿责任。
被告小帅父亲大帅辩称:其多年前已和小帅母亲离婚,小帅由母亲抚养,其母亲是小帅监护人,自己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以下事实:小美于2011年1月1日出生,被告小帅于2011年1月2日出生,其法定代理人系被告大帅、大花。被告大帅、大花于2015年1月1日经法院判决离婚,小帅由大花抚养。原告小美和小帅为同班同学。2021年12月21日,小美参加英语眼睛比赛后返回教室,不小心弄翻水杯,砸到小帅的脚上,为此小帅将水杯砸向小美的左眼致使受伤,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小帅父母是否承担责任问题,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其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最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故,小帅的父母均应当共同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同时对学校应当承当的责任作出认定。
法律分析:
夫妻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灭,《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关于“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现已被废除,不再适用,因此,夫妻离婚后仍然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