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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详情介绍(中)

2020-05-12 15:34:51

2.雇主不向雇员支付社会保险

  雇主有义务为雇员支付相关的社会保险费,这是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是什么原因,雇主都不得不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障。即使雇主和雇员私下达成不购买社会保障的协议,雇主也不能放弃这一法律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不仅需要补偿职工,还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

 但是,由于缴纳社会保险不在劳动仲裁接受范围之内,而是属于行政管理范畴。 雇员可以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报告因雇主拖欠付款,拒绝支付社会保险费或由于付款年限和付款基数引起的任何争议。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又因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无法补给,工人就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需要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法院起诉雇主要求赔偿。

  3.雇主欠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雇主的不合理拖欠对于工资,雇员不仅可以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任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 工人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命令他们支付补偿:

  (一)扣留或者不合理欠工资的;  

  (二)拒绝支付加班费的;

  (三)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

  (4)劳动合同解除后,未按照本法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如果雇主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则雇主不仅必须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赔偿金(占拖欠工资的25%),而且还必须在必要时支付赔偿金(在造成实际损害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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