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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出现了怎么解决

2020-07-01 14:15:58

通过劳动行为建立的关系在社会中相对普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去出现,但是这种关系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经常出现。 涉及相关的劳动纠纷,当事方可以尝试通过谈判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则需要将其转移到相关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机构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群众组织,负责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带领下调解企业的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 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调解委员会选出,其成员由企业工会设立。 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应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协商确定。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资纠纷的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处理。 所在市,市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规定。 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为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机关,也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定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受理合提起诉讼条件的案件。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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